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表示,将重点抓好青海省京剧团、青海省平弦戏传承保护中心、青海省(黄南)藏剧团等重点院团的业务建设,发挥其民族地区特色戏曲的优势,打造“西部京剧”和“黄南藏戏”品牌,加快平弦戏剧种的成熟与完善,带动全省戏曲艺术的繁荣发展。
《意见》提出,将加大对基层戏曲表演团体的培训力度,提高演职员素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基层戏曲艺术表演团体营造有利于戏曲艺术发展的良好环境,发挥好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的综合效益。
《意见》结合青海省戏曲特色,结合保护传承、人才培养、社会影响力等要点因素,提出加强戏曲保护与传承,着力打造特色品牌;支持戏曲艺术创作和演出,大力培养优秀人才;营造保护与发展戏曲的良好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力等意见,并表示将在“十三五”期间,推动青海平弦戏、青海藏戏等剧种的不断成熟与完善,培养一批青海戏曲人才队伍,建立健全青海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工作体系。